秘书处是商会的常设机构,既是执行机构,又是管理机构。对商会会长与商会领导班子而言,它是执行机构;对广大会员来说,它又是管理机构,拥有管理整个商会日常事务的职能。
秘书处秉承《大连市上海商会章程》与“服务是商会立会之本”的原则,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单位的指导和管理,接受两地政府的业务指导,以促进会员企业之间、会员企业与国内外工商社团、工商企业的联系与合作为主要工作内容。使会员及时了解商会最新动态,掌握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最新信息,增强会员凝聚力与向心力,实现资源共享,互助共赢。
第一条 商会办公室职能
其是在会长及秘书长领导下,为商会工作服务的综合办事机构,是协助秘书长处理日常事务工作的助手。围绕商会的各项业务活动,协助会长及秘书长做好文秘、信息资料与日常事务性管理的工作。
(一)主要负责草拟商会的工作计划、制度及总结等各类函件,负责文件、函、电的收发、传递与保管归档;
(二)通知、安排商会的各种会议,做好会议纪要,商会大事记工作,协调商会相关部门,贯彻并执行会议的各项决议;
(三)保管商会印鉴,并做好使用登记;
(四)接待前来商会考察、参观、洽谈等事宜的客人,做好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及会员交予的各项工作,全方位为企业服务。
第二条 服务会员职能
在商会会长及秘书长的领导下,广开渠道,多方联络,努力维护本商会会员的合法权益,服务商会会员。
(一)主要负责发展会员、建立会员档案,印发商会的宣传资料、公开信、公告等,增强商会影响力,提高知名度;
(二)努力协助会员解决其在经济活动中遇到的困难,维护本商会所有会员单位的一切正当权益;
(三)组织会员单位进行经验交流,为会员企业参加展览、经贸洽谈、结交商友等事项提供服务;
(四)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举办法律宣传等相关活动;
(五)建立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机制,为会员与政府各部门之间搭建沟通、协调的平台。
第三条 项目开发投资协助职能
在商会会长及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通过各渠道,为会员传递区域内外政策、经贸、科技等各方信息,做好项目协助服务。
(一)主要负责建立广泛的项目信息收集渠道,与市、县(区)有关部门密切联系项目信息服务交流与合作;
(二)为会员收集沪连两地的政策、经贸、科技信息,组织会员参加各类项目活动,加强会员和各界人士之间的联系,提供经济技术信息、市场行情和营销渠道;
(三)为会员企业开展商务考察、进行交流研讨等活动提供相关服务。协助会员做好项目预测、项目风险评估,推动会员企业做大做强。
第四条 信息发布职能
在商会会长及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与各类新闻媒体和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收集信息、宣传企业。
(一)主要负责收集沪连两地各新闻媒体、经贸合作平台最新、最有利消息,整合并发布;
(二)做好商会内部刊物的编辑、出版工作;
(三)建立商会网站,宣传新政、新规,宣传会员企业;
(四)关注兄弟商会最新动态信息,吸收其成功经验,及时向会员反馈。
第五条 财务管理职能
在商会会长及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理事会监事的监督指导,财务人员要遵纪守法,规范财务运作,做好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一)主要负责规划和收缴会费、捐赠等项资金;
(二)对商会及各部所组织的重大活动提出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商会资金往来、财务账册的建立;
(三)商会各种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商会收支情况报告,按《章程》要求定期向商会会长办公会和理事会报告财务工作;
(四)管理财务印鉴、凭证、票据及档案。
第六条 《职能》内容自2019年1月28日商会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属于大连市上海商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