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 会 须 知
大连市上海商会是由上海籍的自然人或法人在大连市投资登记、注册的企业自愿发起组成的行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按规定本会只吸纳企业会员,并且须为一级法人单位具体条件包括:上海企业在大连投资注册的公司、上海籍人士在大连投资兴办的企业、上海籍人士担任企业负责人的企业、代理上海品牌的公司并承认本会章程,拥护本会的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在本会的业务、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自觉遵守商会各种规章制度,自觉参加商会各种活动,自愿为本会热情服务,经会员介绍或直接向本会提出申请,同意按照规定缴纳会费和参加商会的各项活动者均可入会。
一、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填写、提交入会申请书、企业简介(副会长以上请附加个人简介),请加盖企业公章并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提供有效期内三证合一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负责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扫描件即可),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会长或秘书处现场或非现场考察拟入会企业后,形成初审意见提交理事会审核通过;
(五)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正式入会。
*大连市上海商会指定官方邮箱:SCCDSH2018@163.com
二、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四、退会: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
五、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1年内不缴纳会费;
(二)1年不参加本会活动的;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请下载
大连市上海商会会员入会申请书.doc
大连市上海商会单位会员名册.doc
大连市上海商会授权委托书.docx
表格填写指引
大连市上海商会为单位制会员商会,各相关表格为证明会员属于大连市上海商会的唯一依据,需要留作商会秘书处存档使用,填写完成后请一并发送扫描件回至商会指定邮箱:SCCDSH2018@163.com,感谢配合!
提示:
1、大连市上海商会会员单位名册及大连市上海商会会员入会申请书,需加盖公章;
2、大连市上海商会会员入会申请书填写至单位住所及电话项目即可;
3、涉及保密信息可无需填写;
4、如若相关表格为电子版,请打印后扫描;
5、如各位涉及授权委托单位内其他人员行使商会权利并履行商会义务,请参考《授权委托书》填写授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