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把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作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的重要抓手,“稳就业、保居民就业”依旧是民生领域的主旋律,为服务大连市“六稳六保”、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大局,全面提升残疾人就业的公共服务质量,向用人单位提供更加准确、方便、快捷的服务,现将2022年审核、征收中的若干问题整理如下:
1、今年审核及征收工作的起止时间?
审核自6月1日起至 8月31日;征收自7月1日起至8月31日。
2、我市现在执行的是哪一个文件?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关于印发辽宁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财非 [2016]415号)。
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的征收范围包括?
上一年度注册登记的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须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4、我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安置比例是多少?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
5、用人单位的残疾人职工该如何认定?
用人单位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的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足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6、残保金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保金。
7、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该如何认定?
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和后续有关工资总额的规定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规定和解释为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8、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认定?
(1)窗口审核: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和财政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持《辽宁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就业申报表》(在省残联官方网站“资料下载”栏目自行下载,填报后用A3纸打印并加盖公章)、法人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2021年度残疾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或在编证明、用工备案表、税务机关出具的工资收入申报证明(应包含每月收入、申报单位等信息)、银行流水或其他工资发放凭证、社保缴费单、残疾职工个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明细等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相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职能部门审核窗口申报,残疾人就业服务职能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出具《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
(2)网上审核: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由财政部分补助和以经营收入为主要支出来源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央部属机关事业单位,安置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残疾人, 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足项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的,可在辽宁省政务服务网(http://abllwrz.lncl.org.cn:8443/wbxt/#/login )自主申报,申报完成后打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
9、缴纳残保金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由财政部分补助和以经营收入为主要支出来源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央部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规定时间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已安排的残疾就业人数(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为准)等信息。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和财政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委托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职能部门代为核定应缴残保金金额后,由财政部门统一扣缴。
10、2021年残保金减免政策的具体内容?
(1)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1、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处理方式?
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外,还应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12、用人单位多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后,如何申请退费?
在申报缴纳期结束后向征收机关申请退费,退费程序按征收机关正常退费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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